楊雅雯(漢人、律師、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洪淳琦(漢人、律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原民會日前公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下稱《劃設辦法》),將原住民傳統領域限於公有地,引發原住民上凱道抗議。2月28日,都蘭部落自行公告傳統領域,對於都蘭部落的行動,報載原民會主委夷將指出,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稱《原基法》)第21條,「法律只限制開發公有地要經過諮商同意的程序,限制私有地因此不具法律效力」,呼籲都蘭部落「尊重法律」。
事實上,夷將主委對《原基法》第21條的解讀才是不尊重法律。我們已經於2月26日的蘋果即時論壇撰文說明,沒想到這幾天主委還繼續以錯誤法律見解,誤導族人。我們只好找出更多證據,分三個面向說明主委法律解釋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