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傷害的醫病關係:醫糾法草案是解藥嗎?
工作坊時間:2016年4月30日下午14:30
工作坊地點:Room B10, Alexandra House, 17 Queen Square, London WC1N 3AZ (場地地點有門禁,請盡量準時到達,有專人會幫忙引路、開門,如不能準時,當天我們會在本活動專頁上留聯絡手機,請再打電話給我們幫你開門!)
工作坊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在2012年開始推動著一部醫療專法的立法,這部醫療糾紛處理及事故補償法(簡稱醫糾法)將為醫療糾紛建立一套從糾紛處理到事故補償的專法,期待它能改善已經生病的醫病關係,一方面保障病人的權益,另一方面減輕醫生面臨訴訟的壓力。這部醫糾法不僅引起醫界熱烈的討論與關注,它的立法政策與思維也將影響既有的民刑事責任制度以及醫療糾紛的救濟管道。只是,對於台灣的醫病關係,醫糾法是可行且理想的解法嗎?
本次工作坊想要從兩個面向回應這個提問。在台灣,醫療糾紛似乎意味著無止盡的醫療訴訟,而且特別指涉刑事責任;一個「醫療訴訟將醫生逼成臺灣最大黑幫」的聳動標題,說明了這塊土地上被傷害了的醫病關係;然而,許多實證研究卻指出醫療行為並未被刑事法院嚴刑究責,反而傾向施以緩刑或罰金。因此,第一個面向將探討這個被認為「充滿敵意」的刑事責任,試圖了解醫療從業人員的恐懼,希望能多認識醫療過失的刑事責任,並能進一步討論是否有制定特別刑法的必要性。
此外,倘若刑事責任與醫療訴訟實務並未對醫療業務特別嚴格,那麼,從「減少醫療糾紛進入訴訟程序」的角度提出的醫糾法草案,是否對醫病關係提了對的問題和對的解法呢?第二部分將探討醫糾法草案的政策規劃與目標、計畫建構的糾紛處理流程與事故補償機制,以及醫界對於目前醫糾法草案的看法。儘管衛生福利部對於醫糾法寄予厚望,但從醫糾法草案的思考邏輯觀之,這部失衡的專法似乎沒有完全治癒醫療糾紛裡的痛。
本次工作坊有兩位與談人,一位目前在歐盟LAST-JD 學程攻讀法律博士,主要研究是從刑事訴訟法的背景出發,探討法學系統對於科學知識的態度,以及法學系統如何和其他知識系統間的互動。另一位是在英國萊斯特大學攻讀法律博士的林映均,主要研究國家主權在國際經貿規範下是如何被形塑出界線。另外我們也期待各方好友前來一起討論。
(本活動酒水由台灣啤酒贊助。)
Photo: Rembrandt’s ‘The Anatomy Les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