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義讀書會9:傅立曼論歧視及所得分配
Saturday, 7 May 2016 at 14:30 Room B10, Alexandra House, 17 Queen Square, London WC1N 3AZ
各位倫敦講臺的朋友:
在過去八個月討論種種對新自由主義的反對聲浪之後,我們將回到傅立曼(Milton Friedman)1960年代有關政府角色的論述,思考如何與半個世紀前的經典小政府論述對話。這次我們選讀Capitalism and Freedom當中Capitalism and Discrimination及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兩章。
傅立曼說,他認為人不應該單因膚色而在就業市場上遭受歧視,但假如有些雇主偏好雇用白人(或任何種族),我們不應該以法律禁止雇主有這種偏好;相同地,儘管學校最好不要有種族隔離,但是也不該以法律強制學校取消種族隔離。在自由社會裡,我們應該去說服那些對黑人有偏見的人不該繼續持有這種偏見,我們也應該支持各式各樣的學校:黑人學校、白人學校、混和學校等等,然後讓大家各取所需。傅立曼基本上主張就業平等法是壞法律,同樣的想法也可以推及到對性別、對年齡、對身體狀況的各種就業平等要求,身為雇主,你希望可以聘用到符合你偏好的員工,但身為求職人,你或許希望雇主的某些偏好受到限制,哪一邊有理呢?政府該扮演什麼角色?
針對所得分配,傅立曼問,為什麼你會認為所得的平均是一個應該追求的目標呢?為什麼你認為國家介入所得分配有正當性呢?而國家追求所得平均分配的措施,又將對社會帶來什麼影響呢?總之,他主張國家介入所得分配的結果終歸是弊大於利。
傅立曼的主張你同意嗎?同意是為什麼?不同意又是為什麼?半世紀的後見之明給了我們什麼新的認識與觀察?我們邀請各位在5月7日下午來聊聊這些問題與你的看法。文本原本是演講,行文口語好讀,篇幅不長,強烈鼓勵所有人透過閱讀親自與作者對話,但沒看完也仍歡迎你來聊聊。文本可以估狗得到,但若需要協助請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