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與惡的距離: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如何反抗?
Saturday, 18 May 2019 from 14:00-17:00 SOAS: Senate House, Wolfson lecture theatre (SWLT)
你知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法(包含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的統稱)長成現在這個樣子,其實背後是殖民主義的遺跡、以及以「自由貿易」為名的壓迫嗎?你知道現在台灣原住民族的傳統樂舞、歌謠、圖文、服飾,依法已經不能隨意使用了嗎?這些看似一般人不怎麼需要關心的事情,串起了值得大家了解的臺灣故事。
臺灣有領先世界的立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它借用了一些原本智慧財產權法上有的概念,創造了嶄新的原住民族特殊權利,目前世界上極少國家承認這種新創的智慧財產權。臺灣原住民族目前已經送出120件以上的申請案、其中45種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經原民會核准登記,領到專用權證書。這些傳統智慧創作難以定義,形態也包羅萬象,包含馬蘭阿美「飲酒歡樂歌」(當初馬蘭部落郭英男演唱的版本,未經同意就被德國樂團混音使用後成為奧運宣傳曲,一度成為世界矚目的法律訴訟案件)、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的巴拉告捕魚技法、魯凱族達魯瑪克鞦韆talraisi、賽德克族的祭典歌謠等等,從此以後要使用這些傳統智慧創作,需要洽詢部落取得授權。和這法律的創始國—巴拿馬相比,他們推行法律八年,只有八件傳統藝術進行登記取得權利;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展現的多元繽紛文化、及願意忍受冗長的登記程序取得權利的耐心,值得世界級的關注。
但是,相對於一般流行歌、小說,只要作者創作出來,不用登記就有著作權法保護;讓原住民族去向國家登記,好換取國家承認其權利,是一個好的制度嗎?這裡有幾個面向值得深思,例如:國家要「批准」登記請求,原住民族才能取得法律保護,是國家進一步殖民原住民族的手段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可以用「現代」的智慧財產權法保護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原住民部落面對嶄新的立法,是否能擺脫多重的殖民陰影,透過登記制度主張自己的文化詮釋權;甚至,成為台灣反抗深受殖民主義影響的智慧財產權法的起點。
如果你對智慧財產權為什麼存在於這世界上有點懷疑,歡迎來聽聽。如果你從事藝術創作,不知道接下來能否再採用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元素進行創作,也歡迎來解惑。如果你對台灣原住民族權利、自治有興趣,更歡迎來提供意見。讓我們在全世界第一部著作權法的發源地—英國,在累積罪惡無數的帝國中心—倫敦,討論殖民主義與後殖民、智慧財產權及台灣原住民族的多元文化。
講者簡介 洪淳琦 台大、哈佛法學碩士,倫敦政經學院法律與人類學碩士。曾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及上市科技公司法務部門擔任律師,現為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法學博士候選人,及幾個藝文組織的法律顧問。
活動圖片來源: Various flowering plants, 1792. Pen and ink and watercolour on paper, 24 × 19.5 cm / 91⁄2 x 71⁄2 in Natural History Museum, London. Photograph: The Natural History Museum/Phaidon.